归来
2006-10-12, 09:01 AM
【要闻摘编】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京举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提出,到二〇二〇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摘自人民网)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京举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提出,到二〇二〇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