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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贪官名言


太平
2006-10-13, 09:43 PM
胡长清死到临头了还说,我能写字,你们留下我,我给你们写字。

徐炳松:
我受贿赂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

李雄:
千言万语也说不完我的悔恨,但愿法律允许戴罪立功,比如上前线趟地雷什么的,我将毫不犹豫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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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个人的“名言”把我眼泪都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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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想这个“善”应该理解为“真”。面对死神的召唤,人不得不丢掉一切伪饰,不得不把真实的一面示人。比如有些贪官临行前,过去的假面再也不能骗世人时,贪生怕死的丑恶嘴脸就暴露出来了。但也不尽然,有些贪官,由于几十年的修炼,功力深厚,死到临头还在演戏——

  胡长清:跪地求生

  或许是自知罪孽深重,在法庭上,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的态度十分谦恭。每次发言之前或发言完毕都会说上一句“谢谢审判长”、“谢谢公诉人”,或者是“谢谢律师”。胡长清在被办案人员审查谈话时,脸色苍白,汗不停地从额头上淌下来。他低着头,不停地喝水,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在办案人员的强大思想攻势下,他的精神防线开始崩溃,他突然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一种求生的欲望在心中涌动,他逢人便跪地求饶,乞求组织上能给他一条生路,哀求“放我一马”。

  2000年2月15日下午,审判长宣读了长达1小时50分钟的判决书,宣布对胡长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警立即给胡长清戴上手铐。当时胡长清神情木然,面容僵硬,目光呆滞。

  3月5日,胡长清在看守所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的采访。

  在近两个小时的访谈中,胡长清时而声泪俱下,时而感慨系之,时而追悔叹息。他回顾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总结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教训。同时他恳请有关人员转达他的渴求:“救救我这个大罪人,给我判个死缓,给我一个改造的机会,我永远铭记党的恩情,感谢党的政策。”

  胡长清在日记中写道:“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自由些……他们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一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这个省委常委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3月6日,胡长清和妻子儿女在看守所会见。

  3月8日上午8时05分,胡长清被提出监号。在一间普通会议室里,审判长向胡长清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

  审判长说:“最高法院已于昨天下达了对你执行死刑的命令,你还有什么遗言要向家里交待?”

  胡长清语气低沉地表达了两点意见:一是判刑太重,二是希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收他的财产时,给他家属留下一部分。

  8点30分,胡长清被拍照验明正身。

  8点43分,刑车到达刑场。

  8点46分,随着一声枪响,胡长清扑倒在了枯草地上。

  周利民:终显人性

  2003年8月19日上午,被称为新中国以来陕西最大的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周利民等贪污挪用公款4亿余元案一审宣判,主犯周利民、刘怡冰被宣布判处死刑。在法官宣判结束宣布休庭时,陕西第一银行巨贪周利民在宣判笔录上签完字后,突然转身向听众席大声喊着:“妈!妈!”周利民的母亲听到儿子的叫喊后,拨开法警呼喊着:“儿子!儿子!”听到母亲的声音,周利民突然跪倒在地,向母亲磕了个响头。10时30分,周利民被带上了回看守所的囚车,其母含泪久久不愿离去。

  现年35岁的周利民曾任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等,从1996年初与“老搭档”刘怡冰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私自印制的存单和存款证书等,在社会上大肆吸收单位和个人存款共计4亿多元,并将吸收的存款采取不入账的手段,任意支配使用,除案发前归还27817万元外,尚有133396万多元无法归还,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戚火贵:瘫软在地

  2001年8月13日,离公开宣判戚火贵还有20分钟时间,海南东方原市委书记戚火贵接受了记者采访。

  戚火贵说:“我坚持学习,报上宣传三讲,三个代表,我都在学习,我一直坚持学习到昨天下午。我在监仓里(看守所)看过好几本书,《毛泽东的人格》、《新中国的诞生》和一些法律书包括刑法等。”“我对党是有感情的,在建党80周年时,我写过一篇《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念》,有3000字。今天我要被枪毙了,从我的成长来说,共产党对我有恩,人不能忘本。”

  对于爱人,戚火贵说:“不存在恨不恨,她能够活下来,她能够反省自己,后半生能够平安过就行了。”他说:“我如果有一个好的爱人,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指受贿的事)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

  上午7时05分,在武警和法警的押送下,戚火贵被押进了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走下囚车的戚火贵浑身瘫软,由两名武警搀扶着。

  7时40分,有关人员为戚火贵验明正身,8时10分,戚火贵接受媒体采访。8时30分,罪犯戚火贵被押上审判庭。

  9时23分,戚火贵在武警的押送下,被拖下囚车,9时25分,沉闷的枪声响起,戚火贵扑倒在地。

  蒋艳萍:死用“姿本”

  “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讲档次。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蒋艳萍以这一“名言”,在短短十余年间从一名仓库保管员,爬升为副厅级的老总,个人名下的财产要用千万元这个单位来计算。

  1999年7月5日,蒋艳萍被逮捕。

  为了排除她多年罗织的关系网的干扰,办案部门将她转移到离开长沙的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蒋艳萍为了解到关于她的案情调查情况,经过一番思量,将目标选定为与她接触最多的该所副所长万江。自此,蒋艳萍每到万江提审她时,都会用那双风情万种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几番提审下来,两人终于搂抱在了一起。

  在万江的帮助下,蒋艳萍和众多与此案息息相关的人取得联系。随即,几乎所有重大涉案人员翻供、新查获的线索难以深挖、相关人员的供述惊人的相似。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蒋艳萍脸色惨白,身体向右歪靠在椅子上,当得知蒋艳萍是胃病发作,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

  10分钟后,在随即进行的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蒋艳萍突然供认确实存在犯罪的事实,并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法院能给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


  李玉书:凄厉哀叫


  前四川省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李玉书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1年6月12日被刑拘,2003年10月14日李玉书被执行注射死刑。

  据管教说,2001年6月21日李玉书走入看守所的第一天,还不愿面对自己已是阶下囚的事实,仍然盛气凌人。对着看守所的教导员叫嚣,我是副市长不是个囚犯,两杠两星的(局级干部),我招之即来!你算老几?而且夸下海口说道,我半年内就出去,什么事都没有!在看守所里他还经常卖弄学问,用英文写信、写日记。

  2001年12月4日,李玉书被正式收审。2002年1月10日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李玉书不服,提出上诉。2002年7月11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死刑。管教说,李玉书提出上诉后,越来越惧怕黑夜,渴望阳光。常常半夜蒙在被子里抽泣,双手也会不停地发抖。会在睡梦中呼唤女儿的名字,豆大的泪珠不时从眼角滚出来。

  2003年10月13日,李玉书接到核准裁定,他将于10月14日被执行注射死刑,这一结果让李玉书精神彻底崩溃。在看守所的最后一夜,李玉书不时从噩梦中惊醒,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惊叫。